2018-03-06 函轉『燙髮劑之標籤、仿單或包裝應加刊使用注意事項』及『脫色脫染劑之標籤、仿單或包裝應加刊使用注意事項』修正草案各1份,如有修正建議,請於107年3月15日前函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逾期未回覆者,視同無意見!1070017033 公函 回上一頁